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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代表办事处

2020年9月法务法人(有限)博伦在东南亚地区商业枢纽新加坡设立代表办事处(“Barun Law Singapore Representative Office”)。

博伦的新加坡代表办事处由吴姬定外国律师常驻办公,吴律师拥有15年以上的东南亚相关事务经验,自2016年起被派至新加坡本地律所工作,为新加坡办事处的设立进行了周密的准备。博伦的东南亚服务团队在李英姬律师的带领下由数位律师组成,共同处理相关事务。

博伦的东南亚业务团队包括新加坡代表办事处,向客户提供专业迅速的各项法律服务,包括韩国企业对东南亚地区的海外直接投资,进入东南亚市场,韩国企业在东南亚设立经营分支机构或子公司,韩国企业与东南亚企业间签订合作协议,对东南亚投资项目的法律审核和合作关系,韩国企业与东南亚企业间的M&A,加密货币的发行和上市,韩国企业将总部迁至东南亚,韩国初创公司进军东南亚市场,自然人客户在东南亚设立法人及直接投资,资产管理等相关咨询,在东南亚地区的继承、赠予、税务相关咨询,涉及东南亚的韩国境内及东南亚区域内的诉讼和仲裁;除法律服务外,针对本地市场和商业环境,还向客户提供相关信息,提供营造本地关系网的机会等,满足客户所需。此外,博伦与在韩设有办事处的新加坡律所Quahe Woo & Palmer, LLC (QWP)长期保持伙伴关系,在新加坡本地特有案件及诉讼等各个领域紧密合作,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体验。

通过设立新加坡代表办事处,博伦将在新加坡与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咨询公司等当地专业团队构建具有实质意义的业务合作体系,并以深厚的相互信赖关系为基石处理东盟国家相关业务,为当地和韩国客户提供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。